適合接受安寧療護了嗎?問自己3個問題
在最切時機提供的安寧療護,可為病人提供優質的生命時間。他們可以調適心情接受預後、有時間回憶過去、道別、安排後事,並強調生命末期的生活品質。
病人日漸衰弱,症狀和狀況便日益棘手。讓安寧療護適時開始,可以減輕這一切為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照護者和家屬帶來的危機、壓力和挑戰。
何時需要考慮安寧療護?回答這些問題將有助於思考:
1. 這名病人正面臨以下這些局限生命的疾病或病況嗎?
根據美國國家安寧緩和療護組織(National Hospice and Palliative Care Organization),涉及安寧療護的常見疾病和病況有:
- 癌症(28%)
- 心臟病和循環系統疾病(19%)
- 失智症/阿茲海默症(17%)
- 呼吸疾病(11%)
- 中風(9%)
其他病況還包括末期肝病和腎臟病、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LS,或稱「葛雷克氏症」)和其他退化性神經系統疾病。
臨床醫事人員:查看特定疾病安寧療護適用資格指南
2. 病人或至親是否出現以下衰退的徵兆?
以下幾項因素是開始安寧療護的指標:
- 醫師已證明,如果病患的病況╱疾病按照正常發展,預後不超過六個月
- 治癒性療護(藥物、化療、復健等)都宣告無效,或導致延長痛苦、不適和疼痛的副作用
- 病人已決定停止進行檢驗、住院和治療,並傾向接受緩和療護。
- 病人逐漸失去日常生活活動(個人衛生、穿衣、進食、控制大小便、移動)的能力
- 在4-6個月中,病人曾經歷以下現象:
- 失去10%或更多的體重
- 住院或送往急診室的次數多於3次
- 出現其他合併症病況
- 進行體力活動的能力減退
- 心智清醒╱認知能力減退
3. 您是否也顧及到病人的意願?
如果病人有醫囑照護計畫(ACP),病人對臨終療護的意向便清楚而易於遵從。這包括生前遺囑、為醫療服務預立代理授權書,或(在某些州)的「五個願望」文件。如果病人清楚言明,面臨局限生命的疾病時,應不應該使用某些過程或干預,安寧療護團隊便可以制定尊重病人意願的照護計畫,同時關注剩餘時間的品質,而非長短。
如果您對安寧療護是否適合您的需求感到疑惑,請聯絡當地安寧療護行政部門。那裏的人員應能回答問題,或免費指派一位臨床醫事人員評估病人,並與家屬會面。這份資訊將有助您釐清何時使用安寧療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