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期肝病的安寧療護適用資格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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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病人、家屬還是照護者? 了解VITAS可如何協助末期肝病病人。
「肝病」這個詞彙含括許多種可導致肝臟不正常運作或停止運作的疾病和障礙。腹部疼痛、皮膚或眼睛出現黃疸,或肝功能檢驗的不正常結果皆顯示可能有肝病出現。
肝病末期(ESLD)是一種無法逆轉的病況,可導致肝臟立即完全衰竭。在美國及許多西方國家,酗酒是造成末期肝病的主要原因。肝硬化、病毒性肝炎、遺傳性疾病、肝癌、自我免疫疾病、肥胖及毒物與藥物等,皆是導致末期肝病及肝臟衰竭的因素。
沒有進行肝臟移植的末期肝病病人的預估生命期不長。病人及其照護者皆面臨重大的身心挑戰。
肝病病人何時適合接受安寧療護服務?
醫師可藉由臨床指南決定病人是否處於最後六個月的肝病階段。談到生命末期療護,病人必須在生理上及心理上都適合安寧療護才可。
本質上,雖然肝病病人經過充分的醫療處置,卻仍然持續出現以下肝臟衰竭的症狀時,例如,腹水、肝性腦病變或重複點狀出血,並符合以下多項標準時,病人便適合接受安寧療護:
- 多次住院、進入急診室或增加使用其他醫療服務
- 一連串的醫師評估、化驗室或診斷研究皆顯示疾病惡化
- 多發性活躍合併症情形
功能退化:
- 喪失功能自主性
- 體重減輕和/或減少由口進食
- 無法工作
- 幾乎都坐著或躺著
- 意識混亂、認知障礙
醫療處置對於症狀惡化不發生作用,或因病人不配合,包括:
- 腹水、限鈉飲食及利尿劑皆無效,特別是伴隨自發性細菌腹膜炎
- 蛋白質攝取限制難治性肝性腦病變及醫療管理
- 在治療性介入後仍然一再出現點狀出血
- 肝腎症狀
化驗項目指標:
- 凝血酶原時間較控制值超過五秒鐘或國際標準化比值(INR)> 1.5
- 持續性血清白蛋白 ≤ 2.5 g/dL
其他因素:
- 肝臟移植手術失敗的病人,和不符合或拒絕另一次移植手術的病人
- 嚴重營養不良
- 肌力及肌耐力降低的肌肉萎縮
- 持續性乙醇攝取(每日乙醇攝取量 >80g)
- 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
VITAS提供這些指南以作為一項方便的工具。它們不可取代醫師的專業判斷。
資料來源:
Wright JB, Kinzbrunner BM:《預估預後:如何決定何時需要生命末期療護》(Predicting Prognosis: How to Decide when End-of-Life Care Is Needed)。Kinzbrunner BM, Policzer J,第1章:《生命末期療護:實用指南》(End-of-Life Care : A Practical Guide)紐約:McGraw Hill出版社,2011。印刷版。